来源: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发布时间:2019-07-02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内容 |
组织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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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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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统计违法行为检查 |
统计违法行为 |
辖区“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双随机检查 |
现场检查 |
盐田区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 |
检查比例:5%-10%。频次:每年1次。 |
1、是否存在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全年实施。 |
2、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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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存在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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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统计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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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存在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统计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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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存在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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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存在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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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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